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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湾镇和千官镇党委、政府在森林防火工作中
履职不力情况的通报

来源:郁南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日期:2020-12-31 浏览次数:

近期,我县天气持续干旱无雨,气温相比往年偏高,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2019年9月28日、11月8日,县人民政府分别发布《郁南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要求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三令五申强调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情况下,个别镇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面上表态多、行动落实少,宣传监督巡查不到位,以致辖区内连续发生多起山火,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切实增强全县党员干部森林防火意识,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对大湾镇和千官镇党委、政府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履职不力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11月以来,大湾镇和千官镇辖区内连续发生了6宗森林火灾:(一)大湾镇3宗。2019年11月14日,大湾镇榃蓬村委焦屋村新峰山场发生一宗森林火灾;2019年11月20日,大湾镇榃蓬村委罗移村白坟顶山场因村民烧地草引发森林火灾;2019年12月6日,大湾镇榃蓬村委王屋村黄泥山山场因村民乱扔烟头引发山火。(二)千官镇2宗。2019年11月9日,千官镇古罗村委侧鱼塘因村民吸烟乱丢烟头到杂草引发森林火灾;2019年11月10日,千官镇均荣村委火炉洼山场因村民在自己耕作的山上挖地时用明火煲开水饮用不慎引发森林火灾。(三)2019年12月1日,大湾、千官两镇交界船山山场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42.4亩。经调查核实,上述6宗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累计达423.4亩。

大湾、千官镇森林火灾屡发多发,反映出大湾、千官镇党委、政府对森林防火形势研判不足,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落实,进入重点防火期后,工作仍流于形式,未能切实扛起森林防火主体责任,没有做到定期督促检查、跟踪落实,甚至个别工作人员擅离岗位;同时,对群众宣传教育不到位,致使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淡薄,野外用火安全意识不足,是森林火灾多发的重要原因。

为严肃工作纪律,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大湾镇林业站站长李擎清,大湾镇榃蓬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名棠立案审查调查。责令大湾、千官镇党委分别对大湾镇榃蓬村党总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侯伟森,大湾镇榃蓬村委会委员张家星(中共预备党员),千官镇古罗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杨志强等人立案审查;对大湾镇榃蓬村委会干部张传能、王明胜、黄金群,千官镇均荣村委会干部卢全银等4人作诫勉谈话处理;对千官镇均荣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冯永久作批评教育处理;对大湾镇、千官镇党委、政府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森林防火工作不仅关系到森林资源安全、生态安全,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镇、各部门务必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郁南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措施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切实保护好郁南县的绿水青山,为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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