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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履职不严、失职失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郁南县纪委监委 日期:2021-11-05 浏览次数:

 近年来,郁南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入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了一批作风不严不实、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为加强警示教育,现将其中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郁南县都城大堤管理处原主任蔡超华、原班子成员黄天锋滥用职权、违反程序决策问题

 2007年,都城大堤管理处在没有对大堤商铺进行价值评估,也没有向原租户进行公告,且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批的情况下,擅自与社会人士签订《借款协议书》,以自有权属的十卡商铺20年的使用权借款50万元,平均每卡商铺租金远低于原租赁价格。都城大堤管理处滥用职权,违反程序决策,用低于市场价格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蔡超华时任大堤管理处主任,负主要领导责任;黄天锋时任大堤管理处班子成员,负重要领导责任。蔡超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黄天锋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二、郁南县大湾镇原人大主席陈永来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问题

 郁南县大湾镇自来水厂原厂长、会计李×雄,在2012年6月至2019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收到的大湾镇自来水厂水费合计32万多元现金违规私自存放,并从中挪用公款13.3万元用于个人炒股。直到2019年9月开展审计,李×雄才将32万多元公款存回至大湾镇自来水厂的银行账户。陈永来时任大湾镇党委政府分管镇自来水厂的领导,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对李×雄收取的水费不按规定入账和擅自挪用负主要领导责任。陈永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郁南县平台镇石台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羽金活,村委会原委员黄伟连在低保申请审核把关和动态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郁南县平台镇石台村委干部羽金活、黄伟连在协助镇政府开展低保申请审核把关和动态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姚××户被列为低保户,以及致使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羽××户、梁××户未能及时减员退出低保。羽金活时任平台镇石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黄伟连时任石台村委委员,负有直接责任。羽金活、黄伟连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中,有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决策;有的领导干部责任心缺失,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在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并把整治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作为整治作风顽瘴痼疾的重点,严肃整治作风漂浮、慵懒怠政,推诿扯皮、办事拖沓,吃拿卡要、截留挪用等问题,推动形成担当作为的良好风气。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具有审批权、执法权、监管权的部门,切实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坚决纠治履职不力、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执法不公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出现不担当不作为的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纠正,对构成违纪违法的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不断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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