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监督曝光 > 问责情况

郁南县纪委监委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郁南县纪委监委 日期:2021-05-21 浏览次数:

端午将至,为深化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积极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郁南县都城镇新城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期间,都城镇新城村委以考勤工资、摩托油费及通讯费、节日值班补助、自筹工资等名义巧立名目及超标准向村“两委”干部发放津补贴共8.36万元。2020年3月,时任5名村干部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上述这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持续高压整治“四风”的态势下,个别党员干部仍毫不知畏、不知止、顶风违纪,说明“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决不能有特权心理、从众心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性修养和法纪意识,远离“红线”、守住“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认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扛起监督责任,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刻防范,继续密切关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以毫不松懈的态度持续纠治“四风”,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

版权所有(c) 中共郁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主办单位:中共郁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郁南县监察委员会

网站标识码:4453220003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

备案序号:  粤ICP备20201088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