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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云浮市纪委监委 日期:2020-12-30 浏览次数: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云浮市民政局一级科员张建设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0月至2018年12月,张建设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截留并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其私人车辆加油28次,共计0.63万元。张建设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云安区富林镇马塘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马塘村委会将扶贫项目收益4.79万元,向村“两委”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沛森,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韦子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罗定市榃滨镇梅竹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5月至2017年1月,梅竹村委会将帮扶单位划拨的扶贫资金1万元和村集体经济收入7.5万元,向村“两委”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棠,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马银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郁南县金叶发展公司超标准接待、违规购买土特产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郁南县金叶发展公司超标准接待、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等,共计59.74万元;2016年至2019年,超标准发放节日补助等,共计18.35万元。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黎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余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4起“四风”问题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反映出纠“四风”的长期性、艰巨性。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创新方式手段,精准监督执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坚决刹住节日“四风”问题,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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