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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纪委监委关于4名公职人员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郁南县纪委监委 日期:2020-12-31 浏览次数: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4名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郁南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原副局长黄乃炘,郁南县公安局原二级警长关星耀,郁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原教导员王辉传,郁南县看守所原副所长廖林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6年至2019年,黄乃炘先后3次接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2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洋酒、香烟和茶叶等礼品,价值人民币2400元。2008年至2019年,关星耀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多次违规收受某公司董事长所送的香烟、洋酒、茶叶等礼品,价值人民币11000元。2017年至2019年,王辉传在办案过程中先后4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高档洋酒、果酒等礼品,价值人民币7100元。2017年至2019年,廖林先后4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亲属朋友好处费共3300元,并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亲属宴请。黄乃炘、关星耀、王辉传、廖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4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追缴国库,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在持续重磅正风反腐的高压下,部分公职人员仍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且部分持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畏,影响极其恶劣,必须严肃处理。

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省自警自重,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制“四风”,坚守廉洁节操。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停步,坚持抓常抓长、抓细抓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细做实监督第一职责,发挥钉钉子精神,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四风”问题,坚持“严”字当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来抓,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推动全县党员干部以新作为新作风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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